
“闪婚”仅一个月,女子就将丈夫名下房屋出售置换新房,引发丈夫亲弟弟的不满。他向法院申请担任哥哥的监护人。近日,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获知这起案件。
金某患有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,平时独居,申请了长护险护工照顾。弟弟金某甲每周定期看望,替哥哥保管医保卡、房产证等重要证件。
2025年4月,许某与金某相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,同年5月,许某将金某居住房屋的房产证挂失后,出售房屋得款228万元,随即将其中的206万元用于购买其他房屋,并登记于许某个人名下,后与金某共同居住于此。
金某甲得知后,认为许某擅自出售房屋且款项去向不明,严重侵害金某的财产权益,向法院申请担任金某监护人。许某表示自己是金某配偶,与其共同生活,也申请担任监护人。
案件审理中,金某的妹妹表示,只同意由金某甲担任监护人。
静安法院综合考量各方监护意愿及实际照料情况,针对申请人许某、金某甲之间互不信任,以及财产管理存在重大分歧等问题,依法宣告金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并指定许某与金某甲为共同监护人。
“此举是从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出发,通过共同监护机制,促使双方在监护事务中相互配合、彼此制约。”静安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海有介绍,若存在侵害金某合法权益的情形,具有监护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可依法申请变更监护人,以强化对监护履职的持续监督与权利保障。
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,成年人监护需求持续增长。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,静安法院共受理监护类案件406件,审结384件。
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大众对监护制度的知晓度与运用能力,静安法院近日依据司法实践编制了《“安”心监护一本通——监护类案件便民实操手册》。手册面向老年人家庭、残障人士家属以及街道、居委基层工作人员,以问答形式系统解答了群众最关心的监护问题,如意定监护、法定监护、临时监护、公职监护、非近亲属监护等各类监护情形如何使用在线网上配资平台,向人民法院申请监护需要哪些材料,监护人需要履行哪些职责等,努力打通监护制度从法律条文到实操的落地环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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